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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的三个“不以为耻”

作者:夏新穗   发布时间:2010-07-28 10:57:45   浏览次数:1240

保罗的三个“不以为耻”

 

◎夏新穗

 

经文:罗116;提后1816

    现代社会,科技发达知识爆炸,各种思潮汹涌,许多时候,人们崇尚知识和理性,常以文明人自居。基督教的信仰并不排斥知识和理性,在解释自身信仰的时候,也常有理性的思考,但如果有人打着崇尚知识和理性的旗号,贬低并排斥基督教的信仰,将其视为愚昧予以藐视,我们就要为了信仰而据理力辨。在我们刚才引证的三处经文中,使徒保罗就高举基督教信仰的旗帜,大声疾呼“不以福音为耻”,“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不以我的锁链为耻”。三个“不以为耻”,清楚地表明了保罗对所接受的福音的态度,在当时人们崇尚罗马文明的社会背景下,有力地弘扬了耶稣基督的福音,也使我们今日教会中的基督徒从保罗的讲论中汲取力量的泉源,捍卫基督纯正信仰,为主耶稣作美好的见证。

一、不以接受福音为耻

这是保罗在写给罗马教会的书信中明确指出的,保罗为什么在给一间自己从没有去过的教会写信时,如此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对福音的态度呢?就是因为当时的罗马文明被很多人崇尚,帝国政府多少年南征北战文治武功,铁蹄所到之处,也将所谓的罗马文明带到世界许多地方,因此人们羡慕罗马文化,以作罗马人为骄傲,以至于曾经企图捆绑保罗的罗马千夫长“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当他得知保罗“生来就是”罗马人时,竟“因为捆绑了他”而感到“害怕了”(徒222829)。可见在当时作为罗马公民是何等的令人羡慕,人们对罗马文明的崇尚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历史上曾有“条条大道通罗马”之称,罗马文明在当时社会的知名度由此可现一斑。保罗曾在《腓立比书》说他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35),而为什么在千夫长面前又说他“生来就是罗马人”?保罗究竟是什么人呢?保罗的父亲和母亲都是犹太人,他们早年到了罗马,并且已经加入了罗马民籍,因此保罗一生下来就拥有罗马公民的资格,但他父亲又是虔诚的犹太人,在他生下来的第八天即按照犹太民族的礼仪为他行了割礼,又让他在犹太人最有名望的律法师迦马列的门下受教,使他成为一名年轻有为的律法师,而这些在当时的情况下,都是十分引人注目的受人尊重的。基督教作为一个新生的宗教,在当时受到犹太教的排斥,一直被犹太教视为旁门左道(徒2414),犹太社会有知识有地位的人,都把作基督徒视为一种莫大的耻辱,基督徒被人们“看作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林前413);罗马帝国政府也把基督教视为非法宗教组织,对基督教进行残酷的逼迫,从主后64年罗马皇帝尼禄开始一直到四世纪罗马皇帝君士坦丁颁布信仰自由令,历史上先后有十位罗马皇帝对基督教实施压逼的政策,作基督徒常常是“又饥、又渴、又赤身露体、又挨打、又没有一定的住处”,不但“劳苦,亲手作工”,而且“被人咒骂”、“被人逼迫”、“被人毁谤”(林前41112),既要忍受犹太教的迫害,还要承受罗马帝国政府的高压政策。像保罗这样一个既有罗马公民身份,又是犹太人中十分令人羡慕的“法利赛人”,在当时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如果不是大马色路上特殊的经历改变了他的人生,他绝对不可能成为一名为传福音视死如归将身家性命置之度外的人,“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加115-16),可见保罗对自己的蒙召经历十分清楚,因此他对主耶稣基督的事奉也是坚定不移的。他在后来谈到自己这种前后泾渭分明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时,十分感慨又非常果决地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378)。正是因为他的人生观发生了如此巨大的转变,他才能高唱出“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为神的大能”的凯歌,他到哥林多教会传道的时候,才“定了主意”,对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一再声称“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他们“宣传神的奥秘”(林前212)。并非保罗没有这种智慧,保罗是一个十分有智慧的人,他不但精通希伯来民族文化,而且对当时十分流行的希腊文化也是颇有研究的,因而可以说学识渊博,就连当年审问他的罗马巡抚非斯都也惊呼出声:“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徒2624),但保罗为什么不在哥林多人中用这智慧呢?一句话,就是保罗害怕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哥林多人也就是希腊人,以崇尚智慧闻名于世,保罗因而有“希腊人是求智慧”之说(林前122),保罗也因此不在哥林多信徒中“用高言大智”讲说神的道,他之所以这样行,就是因为害怕哥林多人把他看得过于高大,而忽略了耶稣基督十字架的福音。在崇尚知识和理性的哥林多人中,保罗大力宣讲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没有把十字架的福音当做耻辱,他清清楚楚地告诉哥林多人:“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他还明确指出这“十字架的道理”“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基督总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1182324),这需要何等的毅力和意志啊,一个对信仰没有清楚看见的人,是根本做不到的,也没有力量做到。真正要做到“不以福音为耻”,必须对福音有足够地认识,深刻理解福音的内涵、价值和意义,福音给整个人类带来的福气,人们只有因着耶稣基督十字架的福音,才能改变自己在神面前罪人的地位,才能脱离罪恶的缠绕,才有资格成为神的儿女,才能得享神藉着他儿子耶稣基督应许给我们的永生。明白了这些重要的真理后,人们才有勇气承认自己基督徒的身份,才会以福音为荣。在今日的现实生活中,作为一个基督徒,敢不敢在众人面前承认自己基督徒的身份,其实就是一个以福音为耻还是以福音为荣的心态问题,当你想到自己何等大的罪孽被主耶稣宝血洗净,自己如何频临死亡的人蒙主耶稣大恩救赎得以重生的时候,你还会以福音为耻吗?绝对不会了!因为连你的性命都是主耶稣拯救的,你有什么理由把救自己的恩人看为耻辱呢?没有了!你只会向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俯首敬拜,从心灵深处向他发出哈利路亚的感谢和赞美。

二、不以见证基督为耻

保罗在给他属灵的儿子提摩太的信中谆谆告诫提摩太:“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提后1;8)。“给我们的主作见证”,就是见证耶稣基督的大能。接受福音得享福音的好处,这是个人与神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为主耶稣基督作见证则关乎着福音的传播问题。主耶稣在离世归天的时候就曾告诉他的门徒:“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这是主耶稣给地上教会的“大使命”,也是全教会每一个信徒共有的责任,因此我们今日教会中每一个神的儿女,都应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主耶稣作见证。前文已经说过,当时的基督教是被人藐视的,因为耶稣基督生长的拿撒勒城,在犹太历史上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乡村,这个地方从来没有出过先知,而耶稣基督的养父约瑟也是一个贫穷的木匠之家,没有什么显赫的身世和社会背景,所以犹太人对“拿撒勒人耶稣”是抱着一种轻视的态度(约146752),以律法师自居清高自傲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更是不肯接受耶稣基督的福音,并认为那些同情耶稣接受耶稣所讲论的犹太百姓是“受了迷惑”(约747)。正因为如此,给主耶稣基督作见证,是冒着极大的风险的,“因为犹太人已经商议定了,若有认耶稣是基督的,要把他赶出会堂”(约922)。但是蒙受耶稣基督恩典的人,还是敢于给耶稣作见证的,那个“生来是瞎眼的”犹太年轻人,在得了耶稣的医治后,就不怕法利赛人的迫害,公开见证了耶稣的大能,他实事求是地对那些盘问他的法利赛人说:“他是个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约925)。这个年轻人是可敬的,他并不知道耶稣是什么人,但他勇敢地讲出了一个事实,就是“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而且他还清楚地告诉了那些企图迫害耶稣的人他对主耶稣的认识:“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听他。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是瞎子的眼睛开了。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作。”(约93132)伯大尼村的拉撒路死了四天,连他的姐姐马大都认为“他现在必是臭了”(约1139),耶稣却向他发出呼唤,使他从坟墓中走了出来,经历从死中复活的拉撒路,虽然一直没有讲过话,但他却总是站在耶稣的身边,用自己复活的生命为主耶稣作美好的见证,以至于“有好些犹太人为拉撒路的缘故,回去信了耶稣”(约1211)。拉撒路的见证是无声的,但却是相当有力量的,因为“事实胜于雄辩”,不管犹太公会的人用什么样的方法毁谤耶稣,然而拉撒路死了四天耶稣使他从死里复活这个事实则是无可辩驳的,尽管犹太公会的人对拉撒路恨之入骨,甚至在设计杀害耶稣的时候“连拉撒路也要杀了”(约1210),但拉撒路没有因为害怕犹太人的迫害而不去为主作见证。这一点是值得我们效法的。有一次,“耶稣往耶路撒冷去,经过撒玛利亚和加利利,进入一个村子,有十个长大麻风的迎面而来,远远地站着”,高声说:“耶稣,夫子,可怜我们吧!”耶稣出于怜悯的心,就对他们说:“你们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他们去的时候就洁净了”。“内中有一个见自己已经好了,就回来大声归荣耀与神,又俯伏在耶稣的脚前感谢他。这人是撒玛利亚人”。耶稣说:“洁净了的不是十个人吗?那九个在哪里呢?除了这外族人,再没有别人回来归荣耀与神吗?”(路171117)为什么这个撒玛利亚人会回来向耶稣作见证,而那九个加利利人就不肯见证耶稣的大能呢?一句话,就是他们的个人成见在作怪。虽然他们的确是蒙了耶稣的恩典,但是他们却受到犹太人同有的“加利利没有出过先知”的思想观念的影响,羞于为耶稣作见证,他们的肉体得了医治,而他们的灵魂深处则早已病入膏肓且无药可救。“五旬节”以后的彼得和约翰得着了圣灵的能力,勇敢地为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作见证,为此他们受到犹太公会的逼迫,但“他们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徒541)。他们为主作见证,受到公会的人的殴打和凌辱,他们不以此为耻,反而觉得“算是配为这名受辱”,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自己有资格为主的名受苦,把为主名作见证当作一种荣耀,而且这种荣耀不是谁想要就可以给谁,惟有神认为谁配得,才会将这荣耀给谁。由此可见,为主名作见证不是羞辱,而是一种莫大的荣耀,也只有真正重生得救对主耶稣基督的福音有真正的认识的人,才会拥有这样的事奉观。

三、不以为主受苦为耻

教会从诞生到四世纪初一直在经历苦难,教会历史上称这一时期为“逼迫时期”。在这一时期,有成千上万的基督徒以及主的忠仆,为传扬耶稣基督的福音,不惜牺牲性命,可谓抛头颅洒热血,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他们中有的人身陷囹圄遭受囚禁,有的人被扔进斗兽场遭野兽撕裂和践踏,他们不以此为耻,相反却是前仆后继承接着先辈们未竟的传道事工,一代又一代地把福音的旗帜高扬起来,从而使耶稣基督的福音薪火相传,不管环境发生怎样的变化,基督的名都不受任何影响的也未曾中断地传承下来。这一方面,我们要感谢神大能的保守,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忘记教会历史上那些舍生忘死为主名受苦的忠心仆人,他们的佳美脚踪更是我们今日教会中的同工肢体们要努力追寻的。在我们今天的教会生活中,类似初期教会所经历的那种逼迫已经不再有了,但我们不要忘记使徒保罗的教导:“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312)。有许多时候,逼迫不是来自于社会,而是出于教会本身,在教会内部一些事奉动机不纯正的人或者是存有个人私心的人,为了达到他们个人的目的,把敬虔作为得利的门路,他们要逼迫那些真诚爱主忠心事奉神的人,正如保罗所讲的:“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加429)。教会是一个属灵的团体,是由一群人组成的,这一群人的生命成分高低不同大小迥异,甚至有些人可能根本就没有重生得救,这些人如果在教会中得势,窃据了教会的领导权,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一己之私,就会对教会中那些真正爱主的人进行逼迫,这也就是保罗所说的“属血气的”逼迫“属灵的”。教会中爱主的基督徒在经历这些逼迫的时候,一定要效法古圣先贤的榜样,靠着主所赐的大能大力去忍耐,“那先前能忍耐的人,我们称他们是有福的”(雅511),因为为主的名忍受苦难和熬炼,是蒙主的悦纳的,他们的信心在主的眼中被看为宝贵(彼前17)。外部环境的影响,有时候也是一种无形的“锁链”,尤其是末世教会所面临的物质世界,经济高度发达,“金钱至上”的思想观念,侵袭着许多人的思想和灵魂,金钱拜物主义甚嚣尘上,人们常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致使人类社会赖以发展的人伦和道德显得苍白无力。受这种生存环境的影响,许多基督徒甚而一些传道人不能甘于清贫,信仰受到经济大潮的冲击,经受不住物质社会金钱的诱惑,“贪爱现今的世界”,离开了属灵的工场,往今日的“帖撒罗尼迦去了”(提后410)。基督徒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轻看世界虚浮的名利,才能甘心乐意地为主的名受苦,不以为主的名受苦为耻。“基督即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使徒彼得因此谆谆告诫教会中的信徒:“亲爱的弟兄啊,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你们若是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彼前411216)。所以基督徒不管是在教会内部受到一些对付和磨难,还是在社会上被人藐视或者是在钱财上遭遇困苦,都要大大的喜乐,因是为主的名受苦,是在和主一同受苦,将来也必和主一同得荣。

    使徒保罗在一世纪的时候,因着自己清楚的信仰和对基督福音的坚定不移的信心,高举耶稣基督福音的旗帜,为主的名不屈不挠,将福音的火把引燃到亚洲和欧洲,虽然为此他遭受到了许许多多的人们所难以想象的逼迫、苦难和屈辱,但他却痴情不改矢志不移地传扬耶稣基督十字架的福音。他已经完成了主所托付自己的使命,走完了自己事奉的道路,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从此以后,必有公义的冠冕”为他自己“存留”(提后48),他为我们今日的基督徒留下了佳美的脚踪,我们只有效法这些古圣先贤和主的忠仆们的心志,不怕别人的嘲笑和讥讽,忍受经济上的困苦,在这个物质高度发达,道德和伦理都到严重挑战的世代,持守自己基督徒为人处事的原则,为主耶稣基督的福音打美好的仗,荣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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