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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易亨明事件所引发的民主办教思考

作者:孙宏赦   发布时间:2008-08-08 09:14:07   浏览次数:1420

由易亨明事件所引发的民主办教思考

——河南神学院孙宏赦

 

 

2002520

本文曾发表于河南省基督教两会2003年第一期《会讯(总第一期)》

 

 

2002年第五期《天风》特稿刊登的重庆市垫江县原“三自”主任易亨明的禽兽恶行,在基层教会引起了强烈振憾。此事原来在地方报刊披露时,人们还不了解易的信仰背景,因而没有引起基督教界的广泛重视;当看到天风报道后,教会上下反应强烈。我们不仅因基层“两会”组织中有此败类、蛀虫感到羞耻,而且也以此省察、警戒自己。

易亨明的恶行不仅仅损害了教会形象,而且还破坏了社会风气、践踏了法制尊严。就性质而言,象这等恶事在社会上尚且罕见,何况发生在混进教会窃取领导地位的易亨明身上呢?虽然我们看他是假弟兄,但社会各界却不免另有一番观感。天风杂志不遮不掩原原本本地报道此事,改变了人们对内部刊物报喜不报忧的偏见。同时也说明护短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在办好中国教会的过程中媒体的作用小可轻忽。

观察易亨明事件的全过程,尤其引起我们深思的是“三自”原则下的中国教会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除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外,还应该做些什么?其实民主作风建设是最不可忽略的问题!教会是群众团体,在组织建设中若失去了群众意愿,便改变了她的基本特征;不免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发生意外,轻则影响自身形象、重则危害社会安定。像易亨明出任“三自”主任一事,当时若经过民主程序,也不至于造成今日的教会损失和尴尬局面。他“受洗是为了当三自主任”说明此人进入教会的动机是令人感慨万分的。此动机注定了他只会危害吞吃、绝不会建造栽植的未来。他用手段蒙蔽了当时的领导与会长,但没有能够蒙蔽当地群众;若大家有民主意识,在信徒质问时对易暂缓任用或摸一下底细便断绝了后患。不仅他拐卖人口、骗取年龄的“马脚”能够轻易而举地显露出来,而且也绝不会酿成“易亨明利用手中的力,独揽教会的一切权利;没有堂管会,没有集体领导,教会经济、房产全部由一人控制,一人说了算,三自组织也成了空架子”的悲剧;也可避免“虚报帐目、少用多报,损教会利益、肥一己私囊……”的事情发生了。

至于他受洗的条件是考信德而不是根据实际信仰,真是令人费解;纵使把《要道问答》背的烂熟,未曾经历要道载培与信仰带领也还是个冒牌信徒,怎会不出问题呢?就是个真实信徒也不能一入教就当领袖啊!使徒保罗告诫我们“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提前、三67)。易亨明虽不是监督,但其所处地位具有监督职能;他在教外没有好名声,在群众不认可的情况下当上领导,本来就是违背教义的。

今天在某些基层教会和两会组织中,只会背主祷文、没有道德修养,“伪装,奉承,拍马,搞一言堂,假公济私,惟利是图,邪淫好色”又只会盖礼拜堂、搞社交逢迎的负责人,甚至圣职人员为数不少;这些人是教会的祸根!当群众提意见时,他们不是虚心接受、痛切悔改,而是大有豁出去的架势。更有甚者,耍尽欺上瞒下之手段,待“事端”平熄后,再回头一击、扫除后患。

一般社会各界和国家职能部门对教会人士均有积极乐观的看法。诸如在长达五年之久的陈英姑娘失踪案发过程中,没有人举报易亨明,执法机关也没有把他当作重点怀疑对象;大家可能认为,基督教爱国会的主任不大可能是个违法犯罪分子。其实陈在易的店中打工时发生的那些事就是重要线索。虽然教会有几位同工曾认为易存在着严重道德问题,但谁也没有料想到他会羁押少女,以达到自己邪恶之目的。尽管外界对我们有良好印象,我们绝不能因此满足于现状;我们应当居安思危、自重进取、固本强身,加强教会组织建设的力度和广度,使教会切实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

基层教会的组织建设应当是神学思想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民主办教”我们提了多年,也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是在落实环节上还须努力。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有关圣职人员的产生

    教牧人员的产生不仅需要两会组织举荐、职能部门认可,更需要经过基层堂点的民主筛选。如此程序产生的教牧人员才能真正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立足现实过健康的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国基协章程规定神学毕业生实习两年后履行一系列程序便可按立圣职;但在落实过程中,一般只注重时间概念与推荐手续,却往往忽略了民主程序。其实此人所在教会的群众意见是个最重要的环节,起码先通过信徒代表根据圣经原则表决后方可进一步办理有关手续,乃至按立。在按立过程中若失落了必要的民主环节,便无可避免地培植出一些拍马逢迎,脱离群众,不懂牧养、管理,只会喊口号、做表面工作的“牧师”、“长老”。

2.有关两会负责人的任用

    群众是真正的智者,他们对问题的看法,对负责人的衡量和观察往往以自己所领受的真道为依据,相对而言比较客观。相反,同工阶层和领导阶层对候选人的认识,不免掺杂了一些主观成分;诸如顾面子、欠人情、互相利用、屈与压力、认识不深等。因此,在任用两会负责人以先,有必要了解一下其社会背景和生活背景;可广泛调查群众,走访相关部门和有关院校;若发现此前(含入教前)有严重的道德问题、经济问题,或因违法乱纪受过处罚者,不宜急忙按立圣职或出任领导。这些人作信徒服务教会我们欢迎,但做领袖则需要经历一番考验,直到信徒放心为止。

3.关监督机制的必要

群众监督机制是民主办教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诸如信徒代表、堂管会、执事会、同工会等组织应充分发挥监督、监察作用。除此以外,各级两会组织还要重视信访工作;最好能够设立相应部门,及时调查处理信徒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如期答复群众质疑。对屡次投诉的对象,应重点调查、严肃处理,如此可避免无序上访以及混乱的产生。对于已经失去威信、不能团结群众走爱国爱教道路的责任人,绝不能迁就姑息!对一个教会领袖的评估、衡量,不能仅以个别权威人士的好恶、感觉为尺度;要以教规教义、政策法规、群众评议、贡献大小为法码;如此便比较客观合理一些。各级教会负责人若能够谦虚谨慎,自觉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做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更新自己,改变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素质;中国教会便不会再出现第二个易亨明了。

4.有关神学生的选苗工作

 神学生的选苗工作也应当体现民主精神,因这项工作做的认真与否直接影响着中国教会的未来和命运。这不仅仅是个单纯的接班人问题,更涉及到教会健康发展的大局。有些人读神学是为了找一份放心的工作,有些人“奉献”是为竟争“主任”、“会长”的位置,还有些人入教则是为了顺从父母的安排;甚至有些人上神学是为了找对象、出国、或离开自己不喜欢的地方等;诸如种种不良的动机、想法与易亨明受洗是为了当三自主任有什么两样?因此教会推荐神学生当十分慎重,首先要考虑教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包括道德修养、生命状况、生活经历、奉献目的等因素都要充分考虑;绝不可因爱面子就把教会盲目交给所不了解的人。

在神学生选苗过程中我们应该有责人感,不仅要严格把关、认真筛选,还要耐心征求所在教会的群众意见,宁严勿乱。不少年轻人报考神学,知识与热情都有,推荐手续也能办来,但若论信仰和道德责任感却大打折扣了;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服事主呢?中国教会固然需要知识人才、外语人才、神学研究人才,但在教会化进程中基层教会的牧养人才、管理人才更是亟待培的对象。基层教会组织建设离不开灵、德、智、体、群全面具备的人才,这些人来自于群众,还要服务于群众。神学院校若切实以此为目标,办成真正服务于教会的院校;中国教会就再也不会出现易亨明式的“教霸”了。

经过观察,大多数不受群众欢迎的教会领袖和传道人,往往奉献动机不纯,缺乏信仰经历和道德修养,专业知识严重匮乏;甚至个别人还是来路不正的投机钻营分子。这些人为了建立自己的权威必然对内实行打压,对外逢迎、欺瞒、耍手腕。倘若我们在基层教会和两会的组织建设中,其人选由群众评议、领导考察产生,那么像易亨明式的人物必无立足之地了。

最近有两个案例体现了中国教会的希望与忧虑。其一:某地方两会换界选举,到形成决议的时候事先拟定的主要人选纷纷落榜,取而代之的是群众意愿的充分表达。其二:一个教会出现了问题,信徒意见很大,要求充实新生力量以满足教牧的需要,结果在某些人暗箱操作下反而壮大了强横势力;群众意见非但没有被采纳,反过来又受到了愚弄。这是发扬教会民主与压制群众意志的不同范例;前者的教会必然越办越好,后者的教会难免再出现新的问题。

在民主办教过程中,我们若将群众视为“乌合之众”便大错特错了,这样也根本无从办好教会;甚至还会出现种种问题,以致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根基若毁坏,义人还能做什么呢?”民主制度就象办好教会的根基一样重要。重庆易亨明丑闻给我们在民主办教方面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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