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
当前位置:首 页 >> 本会简介>> 规章制度>> 文章列表

《财务管理制度》

作者:河南省基督教“两会   发布时间:2008-07-23 10:37:59   浏览次数:2104

河南省基督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河南省基督教两会"

(0 0五年十月)

 

    1、各堂点要设立财务组,会计、出纳分设,负责教会堂、点日常财务管理。

    2、各地经过有关政府宗教部门批准的教会堂、点,可以按教会习惯接受信徒对教会的捐献,但不得强行摊派。非教会人员不得组织、举行教会活动,不得接受教会信徒的捐款。

    3、教会堂、点民主管理机构同工应认真做好记账、结算、报账工作,保证财务数字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可靠,每月由出纳、会计向堂点负责人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4、各地教会财务审批实行一支笔"。根据实际情况,在一支笔的原则下,也可采取分权管理的办法,委任办公室有适当支、收的权利。

    5、凡用于出差款项,可根据时问长、短及路程远、近预借差旅费,返回后3日内填写报销单据报账结算。必须次次结清,不串次结账。如3日内不来结算时,会计要负责追催;凡用于购物者,一般应当日报帐。

    6、凡购买办公用品、有关书籍、资料、订阅报刊等开支,均有堂、点主管负责同工或办公室提出意见,由堂、点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办理。

    7、若堂、点举行圣诞节、复活节等重大教会活动申请用款者,必须填写用款申请单,经财务主管人员签批后予以办理。

8、任何人不得因私借款,不得私自挪用公款或代收公款,所有收入款项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存放额原则不得超过500元(特殊情况例外)。

9、凡不具备以上程序者,会计、出纳必须拒绝借款和用款,否则将追究会计、出纳责任。

 








上一篇:《会计、出纳管理制度》    下一篇:《人员管理制度》


请填写详细信息发表评论
评论名字: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验证字码:验证码

Copyright ©2012    河南基督教网站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LingCms 版权所有 © 2005-2012 Lingd.Net..